08 / 27
08 / 21
06 / 24
02 / 26
02 / 26
12 / 31
12 / 24
08 / 29
08 / 29
08 / 29
08 / 29
08 / 29
07 / 22
07 / 21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- 生涯规划
来源: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
毕业后还能实习吗?
想参加实习,但很多公司招聘都标明招2026届的,已经毕业了去投递,就说不合适了,这应该怎么办?
部分毕业生缺乏实习经历,毕业之后希望能找到实习岗位,会产生以上疑问。
从法律上讲,在校生一般是实习主体,但也有一些细分情况。
根据上海一中法院近日发布的文章,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。
因在校学生并非以提供劳动获得的工资报酬作为主要生活来源,且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和档案管理关系均在学校,因此,通常认定其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,其实习为学习阶段的延伸,不视为就业。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一般被认定为劳务关系,受《民法典》等民事法律调整。 【相关规章索引】 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劳部发[1995]309号)第12项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,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。 一种意见认为,实习单位明知其在校学生身份以及应届毕业的事实,仍具备吸纳其为本单位组织成员的意思表示;且应届毕业生已满16周岁,具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能力,其以就业为目的,主观上也具有成为实习单位成员的意愿,双方已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。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,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仍为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,无法成为劳动法律法规意义上的适格劳动者,实习单位亦无法为其办理用工手续,其在组织上、经济上均不能满足劳动关系的从属性要求。但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即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,其与实习单位之间继续履行实习协议的,应认定双方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。 具体仍应视个案情况,结合主体资格、双方合意,依据从属性标准进行认定。
毕业后暂时没找到工作怎么办?
想带薪实习实践还能通过哪些途径?
就业见习了解一下
就业见习可以帮助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、增强就业能力,缓解求职压力,从校园平稳过渡到社会。通过到单位见习工作,一方面可以缓解毕业焦虑心理,增强社会适应性,建立自己的择业观;另一方面积累相关工作经验,增强理论实践能力,激发自我潜能,进而提升就业竞争力,为未来就业打好基础。
不同点 群体不同:实习的对象一般是未毕业的高校学生,有很多大二、大三的同学选择在暑假和寒假参加企业的实习。 期限不同:具体实习的时间一般没有限制,由用人单位和高校学生商定。 工作内容不同:实习的内容一般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为目的,大部分为在校生自发实习。 工作单位不同:相比见习岗位来自政府审批的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单位,实习可选的企业范围相对较广。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为实习生发放工资,是否有带教人员也由企业自行决定。这一点与就业见习对薪资待遇、带教人员的明确规定有明显区别。 相同点 实习期间,在校生尚不具备劳动者的特定身份,不能签订劳动合同,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。就业见习人员同样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。只签订就业见习协议。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,实习与见习都是能够使自己的专业能力得到增强的实践活动,能够让自己在毕业之前多感受不一样的职业环境、进一步明确自己未来想要选择的职业方向,更可以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,使自己更加深刻的理解书本所学知识。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,16-24岁失业青年,可以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,进行岗位实践锻炼。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,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 注意: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,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。 登录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,在专题《就业见习:走出职场第一步》中查看。 https://www.ncss.cn/ncss/zt/jyjx.shtml 高校毕业生、青年可登录以下服务平台,根据企业类型、所属行业、见习地区等条件,查找心仪的见习岗位,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;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进入各省服务专区在线申请。 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平台 https://www.jobonline.cn/probation/index 中国公共招聘网 http://job.mohrss.gov.cn/
Copyright © 2006-2025 SCSTC.CN
招生咨询电话:028-36792608、36792609、36792611、36792612 招生咨询QQ:800067858 签约投诉电话:028-35035143
地址:四川省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
四川省环天府新区天府大道陵州大学城1号
蜀ICP备18005196号-1